第692章 对比出伤害2(2000字)-《头号强婚:军少,求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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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他们老一代的人,现在已经很少有年轻人喜欢用钢笔写字,都用什么原子笔。

    冷峰自己是一个很喜欢传统的人,对沈早早这种还记得传统,延用国粹的孩子,他是真的喜欢。

    这次夸沈早早,不是为了迎合亲妈的喜好,冷峰是打从心眼里真的觉得沈早早这个孩子,真不错。

    蒋明丽:“……”

    冷毅煊:“枣儿用的字帖,全是我给买的。”

    枣儿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他可是功臣。

    唐颂雅给冷毅煊点了一个赞:“做得真好,枣儿没白叫你哥,就该这样,枣儿有什么需要的,你只管给枣儿买。钱不够了,奶奶给。”

    这方面,只有孙子能帮上枣儿的忙。

    她年纪大了,眼睛花,腿脚也没年轻时候有力气。

    枣儿需要什么,告诉她也没有用,她买不着啊。

    毅煊就不同了,毅煊年轻力壮,反正也没事儿干,正好可以帮枣儿跑跑腿。

    这个哥哥,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

    蒋明丽:“……”

    别人的女儿是个宝,当她生的儿子是什么,是草吗?

    凭什么别人的女儿需要点东西,非得她儿子去跑断腿?

    不行!

    蒋明丽:“毅煊,这次如羽考得也挺好的,既然不能白当哥,你想好要给如羽送什么当礼物吗?那字帖什么的,你买的时候,应该有多买一份,没落了如羽吧?如羽跟你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别做让妈不高兴的事,知道吗?”

    沈早早有的,如羽必须也有一份。

    反过来,如羽有的,可以少了沈早早的那一份。

    冷峰:“逛街,你可以找应如羽,练钢笔字?她没有那份定性。”

    不说唐颂雅和冷毅煊答不答应,冷峰第一个不答应。

    作为伯伯,冷峰送给应如羽的第一份礼物就是一支好钢笔。

    习惯用钢笔的人喜欢买那种笔身比较重的,写起字来才有感觉。

    冷峰买的时候忘记把应如羽才是一个只有几岁的小姑娘的情况考虑进去,就按照这个习惯给买了。

    最后,这份礼物上哪儿去了,冷峰一点都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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